三明:“借用”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储物?违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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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三明高速法律支队三大队法律人员在打开桥涵巡检时,发现泉南高速公路葛州二桥桥下空间堆积大约1100立方米的竹子和原木,存在安全隐患。
法律人员当即打开走访查询。通过查询发现,堆积物品为邻近的竹木加工厂所需原资料,该厂担任人称:因近期加工厂暂时停产,原有场所已不足以满意原资料堆积需求,见桥下土地平旷,所以“借用”桥下空间当库房堆积资料。
现场,法律人员向厂家担任人遍及《公路安全维护法令》有关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办理的规则以及堆积物品存在的危害。加工厂担任这个的人说将当即打开整理作业,但由于堆积物品量较大,的确找不到暂时堆积地址,恳求法律人员多给一些整改时刻。考虑到小微企业运营窘境,法律人员情法相济,结合现场堆积状况,给予当事人半个月的实行期限,一起要求担任人加强整理作业现场办理,避免引发火灾和危害桥墩。
8月12日,法律人员再次巡查时,该桥下空间已恢复原状。法律人员随后联络维护部分增设阻隔栅,避免桥下空间占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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